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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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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建设试点县以促进乡村清洁能源发展。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申报截止时间5月底前

关键条款

优选条件

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地方政府及农民积极性高,现有支持政策完备

实施方案审核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试点地区按《方案》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初步审核

报送与评估

于2023年5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报送实施方案,经评估具备条件的分批公布名单开展建设

适用范围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县域地方政府及农民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

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

农民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活成本,改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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