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两部制电价反映电力市场供需和燃料成本变化,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 | 330 | 元/千瓦·年 | |
| 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2024~2025) | 30% | % | 部分地方为50% |
| 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2026起) | 不低于50% | % |
关键条款
实施范围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不满足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要求的机组除外
容量电费分摊
新建煤电机组自投运次月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工商业用户按用电量比例分摊
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容量电费分摊
配套煤电机组原则上执行受电省份容量电价,其他机组执行送电省份容量电价,具体分摊方式协商确定
适用范围
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适用)不符合国家规划及要求的煤电机组(不适用)
影响分析
发电企业
通过容量电价机制获得固定收益,提高项目经济性;需按规定申报机组最大出力并接受考核
电网企业
负责煤电容量电费的测算、结算及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并按月发布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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