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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明确路径 改革创新 零碳园区建设驶入“快车道”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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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明确了零碳园区建设标准和技术指导,提出单位能耗碳排放为核心指标,并设定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等5项引导性指标。同时规定了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建设主体和范围。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万吨至100万吨标准煤区间
单位能耗碳排放0.3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00万吨标准煤

关键条款

核心指标设定

单位能耗碳排放需小于等于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100万吨区间),或小于等于0.3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00万吨)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鼓励园区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和绿证绿电交易

适用范围

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及以上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具备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的园区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

需组织对园区能耗结构、碳排放水平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分类施策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园区企业

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和技术应用提升能效,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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