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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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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要求加快全国统一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与运行,明确各地区启动和正式运行的时间节点,并提出第三方评估、技术支持系统校验等具体措施。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时间2025年6月底前
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时间2025年底前
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省份数量16个包括福建、四川等

关键条款

湖北和浙江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时间

湖北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

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省份

福建、四川等16个省要在2025年底前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第三方评估要求

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且满足《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规定的正式运行条件的,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并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备案。

适用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影响分析

电力市场参与者

明确参与现货市场的启动和正式运行时间,有利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

第三方评估机构

承担对现货市场进行独立、公开的评估任务,确保市场规则与国家基本规则一致。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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