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专家解读文章之一 | 完善实施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制度推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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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强化源头把关,优化资源配置,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要求,并严格法律责任。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 | 纳入上收范围 | ||
| 年煤炭消费量1000吨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纳入节能审查范围 |
关键条款
禁止下放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权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重点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0万吨及以上)项目纳入上收范围。
深入分析论证项目影响
节能审查机关需评估项目对所在地区碳达峰形势和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强化煤炭消费控制
年煤炭消费量1000吨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节能审查范围,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带来的新增碳排放。
适用范围
全国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领域高耗能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年煤炭消费量1000吨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和节能审查机关
强化了对“两高”项目的管控,防止盲目上马导致能源消费总量突破预期。
项目投资方
需优化技术路线和设备选型方案,确保能效碳效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否则将被叫停或整改。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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