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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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调整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明确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具体划分。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执行时间 | 2021年5月1日 |
关键条款
销售电价分类调整
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具体适用范围详见附件。
执行要求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及电网企业需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及时反馈问题。
适用范围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影响分析
电网企业
需调整销售电价分类执行,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用电用户
根据新的适用范围确定电费计价方式,影响实际支付的电费金额。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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