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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办发〔2026〕4号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福建省(省级)
发布: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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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福建省虚拟电厂规范化、常态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福建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定义、参与市场交易的要求、建设运营流程及安全管控措施,并规定了运营商资质审核、系统接入调试、能力测试管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时强调了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与结算规则。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入市测试申请提前时间3工作日
资质审核通过后系统接入调试时间0工作日立即进行

关键条款

虚拟电厂运营商资质要求

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原则上应具备售电公司资质,并足额提交履约保函(保险)

系统接入调试流程

资质审核通过后,虚拟电厂技术支持系统需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进行功能调试

能力测试类型及要求

虚拟电厂能力测试分为入市测试、变更测试和常态化能力校核三类,采用系统测试方式统一执行

适用范围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资源主体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负荷管理中心

影响分析

虚拟电厂运营商

需满足严格的资质审核和系统接入要求,确保技术与安全标准达标,提升市场准入门槛

电网企业及电力交易机构

负责虚拟电厂的计量结算、市场注册等管理工作,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与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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