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11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发布《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明确项目节能审查及碳排放评价的具体要求。
关键条款
节能审查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节能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
碳排放评价标准
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碳排放控制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适用范围
辽宁省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
需提交节能报告并接受审查,确保项目符合节能减排标准
相关部门
负责对项目的节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关联政策
订阅「辽宁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