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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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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要求加强新型储能电站的规范管理,包括项目规划、备案、建设、并网运行维护和应急消防管理等环节,并明确了各方面的具体规定。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年度建设计划上报时间3月底
项目备案后未开工取消期限2年

关键条款

年度建设计划内容

应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开工时间和投产时间等基本信息

备案管理要求

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前应做好规划选址、建设条件论证和市场需求分析等工作,落实并网接入条件

项目设计与施工资质

承担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主要设备需通过检测认证

适用范围

广东省内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广东电网公司省电力行业协会等技术支撑单位

影响分析

储能项目建设方

需严格按照规划和备案要求进行建设,确保项目合规性与安全性

电网企业

负责新型储能电站的并网接入,并配合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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