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为推动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湖北省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了通知,明确了项目类型、方案编制要求、咨询评审流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以及退出机制等内容。政策旨在通过绿电直连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并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自发自用电量比例 | 60% | % | 2030年前不低于35% |
| 上网电量占比 | 20% | % |
关键条款
绿电直连项目类型
包含未报装新增负荷、自备电厂企业替代、出口型企业利用周边资源和因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
方案编制要求
整体化方案需包括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储能装置等内容,明确投资主体及土地环保技术政策要求,并做好源荷匹配。
咨询评审流程
市(州)发改委初审后报省能源局,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方案评审并复函确认。
适用范围
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企业用电负荷企业出口型企业
影响分析
新能源企业
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电网企业
需配合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并提供必要的并网支持和服务。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关联政策
订阅「湖北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