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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
湖北省(省级)
发布: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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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湖北省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了通知,明确了项目类型、方案编制要求、咨询评审流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以及退出机制等内容。政策旨在通过绿电直连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并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自发自用电量比例60%%2030年前不低于35%
上网电量占比20%%

关键条款

绿电直连项目类型

包含未报装新增负荷、自备电厂企业替代、出口型企业利用周边资源和因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

方案编制要求

整体化方案需包括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储能装置等内容,明确投资主体及土地环保技术政策要求,并做好源荷匹配。

咨询评审流程

市(州)发改委初审后报省能源局,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方案评审并复函确认。

适用范围

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企业用电负荷企业出口型企业

影响分析

新能源企业

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电网企业

需配合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并提供必要的并网支持和服务。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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