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30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该政策补充规定旨在规范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的规则与流程。主要目标为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和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核心措施包括细化市场准入条件、明确交易品种及模式,并对违约行为制定惩罚机制。适用范围限于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
📋
核心条款提炼
- 1
市场准入
规定了电源类别和技术要求,确保参与市场的主体具备合法的资质与符合标准的技术条件
- 2
交易模式
确立多类型交易模型(如双边协议、挂牌交易),旨在提升电力交易平台透明度和活跃度
📊
影响分析
此政策将有助于内蒙古东部地区构建更加健全高效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区内能源结构转型与升级。风电企业或光伏项目可通过灵活的中长期合约机制锁定稳定收益。同时,储能技术的发展也将受益于上述措施在调节供需平衡及辅助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关联政策
《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政策文件 · 东北区域 · 2025年1月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政策文件 · 东北区域 · 2025年8月
黑龙江省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政策文件 · 东北区域 · 2025年6月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政策文件 · 东北区域 · 2026年3月
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东北监能市场〔2021〕1号)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政策文件 · 东北区域 · 2021年2月
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政策文件 · 东北区域 · 2026年3月
订阅「东北区域」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