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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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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推进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东部地区供电可靠率99.94%
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供电可靠率99.85%
东部地区综合电压合格率99.9%
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综合电压合格率99.2%
东部地区户均配变容量3.5千伏安
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户均配变容量2.3千伏安

关键条款

提升供电质量目标

到2025年,东部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4%,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9%;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不低于99.85%、99.2%

加强薄弱环节电网建设改造

合理规划布局电源点,解决边远地区农村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加快未覆盖乡镇电力保底供应矛盾的解决

推进电气化水平提升

重点保障农户、农村合作社等用户电烘干、电加工需求,满足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用电需求

适用范围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革命老区西部地区公用电网未覆盖乡镇

影响分析

农民群众

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质量,保障夏季高温和春节用电高峰时段的电力供应

新能源汽车企业

推进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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