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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关于调整水电建设管理主要河流划分的通知》引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1144号)

发改能源规〔2018〕1144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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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修改了关于调整水电建设管理主要河流划分的通知中引用的规范性文件,更新为最新的管理办法和目录。

关键条款

修改《通知》第二条内容

将原条款中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水电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等文件名称和编号更新为最新的要求

适用范围

各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需要按照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水电建设管理工作

相关企业

需根据最新规定调整项目申报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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