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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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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旨在通过系统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和产业深度脱碳,并提出8项重点任务及支持措施。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引导性指标
单位能耗碳排放kgCO2/tce核心评判标准

关键条款

重点任务之一

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

资金保障措施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并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

适用范围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近年来新建设的省级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基础的园区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园区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

需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参与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并结合实际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园区企业

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模式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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