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省能源局关于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竞配项目的公示

湖北省发改委
湖北省(省级)
发布:2023年11月24日
官网原文:查看
10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安排,公示了2023年度参与竞配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及资格审查规则。明确6条资格审查规则,并对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公示。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总申报容量910.75万千瓦
符合资格条件项目数量76
不符合资格条件项目数量24

关键条款

未列入省能源局计划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在建燃气机组配套新能源项目不支持

明确未列入省能源局计划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未在迎峰度夏期间出力的在建燃气机组,申报配套的新能源项目不属于此次竞配支持范围。

电解水制氢项目暂不安排参与竞配

明确电解水制氢项目应积极稳妥、防范风险,未开工项目及尚未签订电解槽订购合同项目,暂不安排参与此次竞配。

无股权关系不允许参与竞配

对资格条件项目与新能源项目业主单位不是同一家企业(集团)的,无股权关系不允许参与竞配,防止指标倒卖。

适用范围

湖北省内申报2023年度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司和机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在建燃气机组配套项目电解水制氢项目存量化储配套项目

影响分析

新能源企业

明确了参与竞配的资格条件,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良性竞争。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将被排除在此次竞配之外,影响其项目推进和收益获取。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湖北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