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安排,公示了2023年度参与竞配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及资格审查规则。明确6条资格审查规则,并对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公示。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总申报容量 | 910.75 | 万千瓦 | |
| 符合资格条件项目数量 | 76 | ||
| 不符合资格条件项目数量 | 24 |
关键条款
未列入省能源局计划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在建燃气机组配套新能源项目不支持
明确未列入省能源局计划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未在迎峰度夏期间出力的在建燃气机组,申报配套的新能源项目不属于此次竞配支持范围。
电解水制氢项目暂不安排参与竞配
明确电解水制氢项目应积极稳妥、防范风险,未开工项目及尚未签订电解槽订购合同项目,暂不安排参与此次竞配。
无股权关系不允许参与竞配
对资格条件项目与新能源项目业主单位不是同一家企业(集团)的,无股权关系不允许参与竞配,防止指标倒卖。
适用范围
湖北省内申报2023年度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司和机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在建燃气机组配套项目电解水制氢项目存量化储配套项目
影响分析
新能源企业
明确了参与竞配的资格条件,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良性竞争。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将被排除在此次竞配之外,影响其项目推进和收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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