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24]1227号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省级)
发布:2024年9月9日
官网原文:查看
23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首批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与评选,并制定了相应的建设、支持保障和总结评价的工作要求。该政策旨在推动各市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并确保施工质量,同时为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和土地要素等条件,并在完成后进行评估和经验推广。

📋

核心条款提炼

  • 1

    加快项目开发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组织企业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布局

  • 2

    优化建设流程

    各市必须提供政策支持及土地要素,简化审批手续

📊

影响分析

此政策将对河北省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产生显著推动作用。通过集中资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能有效地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为后续的大规模应用积累宝贵经验。同时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的技术升级和成本降低。

关键条款

建设时间

力争年内全部开工建设

跟踪管理

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示范效果等,并严控施工质量

项目变更

如项目建设出现重大变更、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更新调整意见

适用范围

石家庄市能源主管部门承德市能源主管部门衡水市能源主管部门邢台市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能源企业

影响分析

项目开发企业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地方政府

需提供政策支持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河北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