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 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
湖北省(省级)
发布:2024年4月3日
官网原文:查看
9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农村地区风电开发利用,促进乡村振兴和绿色低碳转型,《通知》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开发规模、区域布局及保障措施,并鼓励创新投资建设模式与收益机制。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每个行政村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上限20兆瓦
“十四五”期间目标规模未明确具体数值,但要求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建成一批风电项目。

关键条款

优化审批程序

鼓励试行备案制,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不涉及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出具承诺即可加快办理手续。

依法用地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保障并网消纳

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并执行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适用范围

农村地区零散土地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行政村风电项目投资主体与相关村集体合作模式

影响分析

村集体经济

通过“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增加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农民个人收益

项目收益共享机制使村民从中受益,提升生活质量。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湖北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