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
11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机制,明确参与条件、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加强风险防控及监管。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申请公示备案管理 | 5 | 个工作日 | 审核时间 |
| 变更申请受理通过后披露时间 | 5 | 个工作日 |
关键条款
集中报价参与条件
原则上仅允许同一集团内同一省(区、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跨省(区、市)集中报价。
申请流程
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包括项目名称、规模、报价场所等信息,并经审核公示后备案。
退出机制
单一主体申请退出集中报价的,剩余企业的关联关系保持不变;所有主体申请退出时取消对应关联关系。
适用范围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等)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地区
影响分析
新能源发电企业
需遵循严格的申请、变更及退出流程,确保公平竞争。
监管机构
加强对集中报价行为的监测和风险防控,维护市场秩序。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关联政策
订阅「全国」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