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4年5月28日
官网原文:查看
10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规范广东省内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流程,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

关键条款

受理主体

省内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审批范围

包括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等项目以及爆破地震勘探工程挖掘钻探采矿作业和采石爆破作业

申请流程

施工单位向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并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及签订安全防护协议

适用范围

省内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方铁路公路河渠建设单位爆破地震勘探工程挖掘钻探采矿作业单位采石爆破作业单位

影响分析

施工单位

需与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及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确保施工合法性与安全性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协商和审批决定,并对无法达成一致的作业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广东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