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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69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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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明确了2025年和2026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要求各省落实重点用能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见附件1
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见附件2

关键条款

下达的指标类型

2025年的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进行考核评估;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

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

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完成情况核算方式

以实际消纳电量为主,绿证购买为辅;2025年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

适用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电网企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

影响分析

省级行政区域

需按要求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优化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

重点用能行业和单位

需要落实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的要求,并接受相关考核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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