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69号)
14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通知明确了2025年和2026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要求各省落实重点用能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 % | 见附件1 | |
| 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 % | 见附件2 |
关键条款
下达的指标类型
2025年的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进行考核评估;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
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
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完成情况核算方式
以实际消纳电量为主,绿证购买为辅;2025年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
适用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电网企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
影响分析
省级行政区域
需按要求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优化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
重点用能行业和单位
需要落实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的要求,并接受相关考核或监测。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原文附件
关联政策
订阅「全国」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