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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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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示了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并明确了补贴标准。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珠三角地区直流桩补贴200元/千瓦
珠三角地区交流桩补贴40元/千瓦
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补贴300元/千瓦
粤东西北地区交流桩补贴60元/千瓦
粤易充平台年度补贴100万元

关键条款

专项资金分配原则

采用因素法切块,按照‘锁定预算、总额控制’原则编制资金分配计划。

补贴标准

2021-2023年珠三角地区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

平台补贴

对粤易充平台每年补贴100万元。

适用范围

广东省内(除深圳外)建成投运、验收合格的公共充电桩项目省交通运输厅报送的高速公路快充站内充电桩

影响分析

充电设施建设方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降低建设成本。

粤易充平台运营方

每年获得100万元补贴,提升运营能力。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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