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Hub
返回搜索
已收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发改价费〔2026〕596号
广西发展改革委-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
发布:2026年9月1日
官网原文:查看
131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通知明确了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具体事项。政策规定了竞价主体范围、电量规模、申报充足率、价格上下限及执行期限等关键内容。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0.36元/千瓦时
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下限0.15元/千瓦时
机制电价执行期限12年

关键条款

主体范围

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含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电量规模

按照全区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新能源增量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40%确定,具体规模以竞价登记审核结果为准

申报充足率

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最低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予以缩减

适用范围

广西区内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项目广西区内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影响分析

新能源发电企业

明确了参与竞价的具体条件和规则,有助于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电网公司及交易中心

需组织并监督竞价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原文获取

订阅「广西壮族自治区」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