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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的通知

桂发改价费〔2026〕465号
广西发展改革委-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
发布: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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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广西转发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的通知,推动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政策明确了输配电费缴纳方式、平均负荷率确定方法及项目执行电价政策的具体规定。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2030年起新增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3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平均负荷率56.88%

关键条款

输配电费缴纳方式

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不再缴纳系统备用费、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

平均负荷率确定方法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每年1月测算前三年平均负荷率,并公布作为当年执行依据。

项目执行电价政策规定

2025年10月1日前已接网的就近消纳项目可继续按原政策执行,也可选择执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

适用范围

广西区内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规定准入条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

影响分析

新能源发电企业

降低输配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电网公司

需按要求审核并提供结算服务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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