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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发改能源规〔2026〕226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江西省(省级)
发布: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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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江西绿色电力直接联网的发展。该计划强调安全优先、绿色环保的原则,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项目在不同条件下的实施,鼓励新能源发电就近接入用户侧消纳。政策主要目标是提高绿电利用率,促进企业节能减碳;适用范围涵盖全省各级设区市以及赣江新区管委会。

📋

核心条款提炼

  • 1

    安全优先原则

    项目在建设运行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 2

    源荷匹配

    对并网型直连项目的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规模进行科学确定,同时配备储能设施确保自发电比例

  • 3

    市场参与

    新建绿色电力直接链接项目可以整体或单独注册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

影响分析

该政策加速了江西省内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步伐,并促进了新能源项目的本地消纳,减少了传统能源对环境的压力。对于风电和光伏发电而言,这将为地方企业提供新的电力购销渠道,有助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并提升经济效益。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区分新增负荷不产生电气联系,且未实际形成电气联络
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上限220千伏
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60%%2030年前不低于35%

关键条款

项目申报条件

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项目,需统一编制项目方案

源荷匹配原则

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通过配置储能等措施保证合理的利用率

电网企业服务要求

电网企业向满足并网条件的绿电直连项目公平无歧视提供接网服务,并根据《电网运行准则》办理有关接网手续

适用范围

江西省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包括民营企业)绿电直连项目的电源、负荷与储能

影响分析

电网企业

需公平无歧视地向满足并网条件的绿电直连项目提供接网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主体

明确了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具体要求,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和保障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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