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

鲁发改能源〔2026〕220号
山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山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3月27日
官网原文:查看
34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山东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明确发展目标、优化类型定位、健全市场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建设管理。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调节能力目标200万千瓦到2027年
调节能力目标400万千瓦到2030年

关键条款

虚拟电厂类型和定位

根据资源聚合类型及所在节点信息组建分布式发电类、储能类和负荷类(全电量与调节量)聚合单元,单个聚合单元内聚合资源应位于同一市场出清节点。

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虚拟电厂以聚合单元为单位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并按山东电力市场规则优化出清;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函、保险的,依规停牌处理。

调节费用疏导机制

全电量负荷类聚合单元收益来源为响应价格信号降低的购电成本;调节量负荷类虚拟电厂削峰时段调节费用由用户侧主体按用电量占比分摊,填谷调节费用同样来源于响应价格信号降低的购电成本。

政策引导扶持

积极落实“两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生态建设,推动形成‘基础服务费+增值分成’运营模式。

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相关企业济南、青岛都市圈及周边城市威海、日照等沿海地区淄博、德州等地制造集散地和产业聚集区菏泽、济宁等鲁西南经济走廊支撑区域

影响分析

虚拟电厂运营商

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调节费用分摊及收益;需完善聚合单元功能定位与技术标准。

电网企业

负责虚拟电厂服务保障工作,并配合做好规范化、规模化管理。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山东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