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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政策 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机制的函

鲁发改价格函〔2026〕68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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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优化电力供需、促进新能源消纳,调整了低谷与高峰时段的时长,并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对峰谷时段进行灵活调整。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全年低谷(含深谷)时段2628小时
全年高峰(含尖峰)时段2628小时
年度内尖峰、深谷时段时长1500小时

关键条款

调整低谷与高峰时段时长

将全年低谷(含深谷)和高峰(含尖峰)时段各不超过2628小时,其中尖峰、深谷时段各不超过1500小时

特殊情况下灵活调整

出现电力供需紧张或天气异常等情况时,可提前15天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优化调整并公布

适用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影响分析

电网企业

需根据政策灵活调整峰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用户

可继续按现行分时电价执行已签订的固定套餐,新签零售套餐须按优化后的时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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