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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6〕614号
山东发改委
山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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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规范山东省内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的电价管理,明确终端用户电价形成机制、供电损耗费用及多层级供电情况下的电费分摊规则,并支持分布式能源设施建设和绿电绿证交易。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预购电价0.83元/kWh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损耗率上限12%

关键条款

终端用户电价形成机制

工商业终端用户当月到户电价=非电网直供主体当月结算平均电价/(1-损耗率)

供电损耗费用规定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费收取,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

绿电绿证交易支持政策

非电网直供主体可通过承诺承担全部环境溢价的方式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相关环境溢价由非电网直供主体承担,不得转嫁至终端用户

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物业、写字楼等非电网直供主体分布式能源或配套储能设施的建设单位

影响分析

终端用户

电价计算更加透明,电费负担明确,避免了不合理分摊和重复收费

非电网直供主体

需承担分布式能源设施建设和绿电交易的全部环境溢价,但可保障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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