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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源局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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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加强山东省内抽水蓄能项目管理,规范电站开发建设流程,促进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从规划、实施到运行的全过程管理要求。政策强调了站点资源普查与保护、投资主体优选及项目建设运营中的各项具体规定。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文件施行日期2026年9月1日

关键条款

站点资源普查与保护

省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普查,筛选出具备技术可行性且满足生态环境等条件的站点资源,并建立省级站点资源库。

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省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组织通过竞争性方式优选项目投资主体,重点考察其技术实力、投融资水平和管理运营能力,鼓励多元化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建设。

项目建设核准程序

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前需提交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等在内的多项材料,并由工程咨询单位独立开展项目咨询评估。

适用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抽水蓄能项目管理省能源主管部门、设区的市能源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投资主体和电网企业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部门

需落实站点保护属地责任,制定保护方案,并协调将站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项目投资方

通过竞争性方式优选确定后,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勘测设计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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