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关于加快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并网顶峰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3〕1375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江苏省(省级)
发布:2024年1月15日
官网原文:查看
20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该政策文件旨在加速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的并网与运行效率,并提供支持措施,确保项目快速建造和高质量运行。该通知针对的储能项目需在2024年7月15日前建成并网。其要点包括加快并网顶峰工作流程、鼓励提前建设和优化设施利用时间,同时细化了项目的计划进度要求。

📋

核心条款提炼

  • 1

    项目加速建设

    凡自愿承诺并在指定日期前完成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并网的项目给予政策保障。

  • 2

    电费结算特殊规定

    迎峰度夏(冬)期间,执行零电费政策,非高负荷季节则按燃煤发电基准价60%收费。

📊

影响分析

此文件加快了新型储能项目的建设与并网进度,增强了储能项目在电力系统中顶峰填谷的作用,并且简化了相关流程确保快速落实。这将直接促进江苏省内新能源行业的增长和电网稳定性提升。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建成并网截止日期2024-7-15
迎峰度夏期间放电调用时间320小时四个月累计
非迎峰度夏期间用电量结算比例60%%

关键条款

政策保障性项目并网支持

凡自愿承诺在2024年7月15日前建成并网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各地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电费结算规定

迎峰度夏(冬)期间不结算用电费用,非迎峰度夏期间按燃煤发电基准价60%结算。

运行效率要求

原则上2024-2026年迎峰度夏(冬)四个月累计放电调用时间不低于320小时,其余八个月累计放电调用时间不低于320小时。

并网试验完成时限

政策保障性项目在首次并网后6个月内须完成相应并网试验。

适用范围

江苏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新能源配建转独立运营项目

影响分析

储能项目建设方

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在2024年7月15日前建成并网以获得政策支持。

电网调度机构

优化调控策略和运行方式,提高新型储能项目的顶峰作用效率。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江苏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