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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源局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发改委
山东省(省级)
发布: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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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政策明确了项目类型、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并规定了具体的申报程序。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匹配比例60%%2030年前不低于35%
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20%%

关键条款

项目类型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需足额清缴相关费用后开展绿电直连。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资源探索绿电直连。

实施路径

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建设模式、强化源荷匹配、加强运行管理,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

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新增负荷和存量负荷企业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新能源项目开发主体(包括民营企业)

影响分析

绿电直连项目申报主体

明确了企业申报、市级初审和省级评审的具体流程,规范了项目的实施路径。

新能源开发企业

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绿电直连项目,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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