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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933号)

黔发改价格〔2023〕933号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贵州省(省级)
发布: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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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保障电力供应稳定,推进新能源快速发展及能源转型。文件规定了煤电机组的执行范围、定价方法和费用分摊方式,并明确对不同情况机组的特殊处理措施。

📋

核心条款提炼

  • 1

    适用机组范围

    仅适用于合规在运公共煤电机组

  • 2

    容量电价水平

    2024至2025年每千瓦每年100元,2026年起不低于每千瓦每年165元

📊

影响分析

文件对传统的煤电产业直接产生积极的财政激励作用。然而,鉴于国家的整体绿色发展战略布局,在长期内其促进煤炭依赖型发电减少,并加速推动新型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优化电网配置,从而有助于我国整体电力结构向更加绿色环保方向转变。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2024~2025年煤电容量电价100元/kW·年
2026年起煤电容量电价165元/kW·年

关键条款

执行范围

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不包括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和要求的机组

容量电费计算方式

根据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由电网企业按月结算并分摊给工商业用户

适用范围

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贵州省内的燃煤发电企业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影响分析

煤电企业

通过容量电价机制获得固定成本回收,提升投资回报率

工商业用户

需分摊煤电机组的容量电费,增加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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