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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6〕106号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省级)
发布: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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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的管理,强化规划引领,防止资源闲置。政策明确了项目入库、技术路线变更、延期申请及出库管理的具体要求,并强调电网企业的接网服务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项目入库后开工时间6个月
项目建成并网时间12个月
电化学储能项目延期并网时间6个月
建设周期较长的储能项目延期并网时间12个月

关键条款

项目入库管理要求

新申报入库项目用地应选址合规存量建设用地或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入库后应在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

技术路线变更申请条件

库内项目申请变更技术路线或容量的,允许同步调整储能单元类型及容量(时长),不得变更项目总功率。确需变更技术路线的,原则上应在项目库动态调整期间提出申请。

延期并网管理

库内项目按期无法建成并网的,项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不低于30%,项目单位可于在库期满前2个月提交延期申请,由市能源局初审后报省能源局复核。

出库管理规定

库内项目6个月内未实质性开工或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调整出库。自出库文件印发之日起,已出库项目的电网接入相关状态自动失效和终止。

适用范围

各市能源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建设单位

影响分析

新型储能项目投资方

明确了项目的开工和并网时间,提高了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电网企业

要求同步做好新型储能项目送出工程衔接,优化接入流程,简化并网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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