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Hub
返回搜索
已收录

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鲁电技〔2026〕16号
山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山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8月28日
官网原文:查看
38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适应新能源发电市场化改革,提升新能源场站运营水平和促进就地消纳,明确支持新能源场站合理配建新型储能,并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市场交易机制及加强管理。政策规定了配储比例、建设时限要求以及安全管理责任。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光伏场站新增配储功率上限50%
风电场站新增配储功率上限30%
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建成并网时限1年

关键条款

支持新能源场站科学配建新型储能

按照市场导向、按需配置、安全高效的原则,支持新建、在运、纳规新能源场站合理确定配储比例、充放电时长、技术路线

规范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办理流程

明确在运、纳规新能源场站新建、增配储能的申报和接入条件,简化办理程序,科学分配电力系统接入容量

优化市场交易机制

支持新能源场站与配建储能联合运营,参与现货实时市场,减少弃风弃光,促进消纳

适用范围

省内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企业

影响分析

新能源场站运营方

通过合理配建储能设施,提升发电稳定性与消纳水平,优化市场交易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电网公司

规范接入流程,科学分配接入容量,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原文获取

订阅「山东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