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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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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为适应新能源发电市场化改革,提升新能源场站运营水平和促进就地消纳,明确支持新能源场站合理配建新型储能,并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市场交易机制及加强管理。政策规定了配储比例、建设时限要求以及安全管理责任。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光伏场站新增配储功率上限 | 50% | ||
| 风电场站新增配储功率上限 | 30% | ||
| 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建成并网时限 | 1年 |
关键条款
支持新能源场站科学配建新型储能
按照市场导向、按需配置、安全高效的原则,支持新建、在运、纳规新能源场站合理确定配储比例、充放电时长、技术路线
规范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办理流程
明确在运、纳规新能源场站新建、增配储能的申报和接入条件,简化办理程序,科学分配电力系统接入容量
优化市场交易机制
支持新能源场站与配建储能联合运营,参与现货实时市场,减少弃风弃光,促进消纳
适用范围
省内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企业
影响分析
新能源场站运营方
通过合理配建储能设施,提升发电稳定性与消纳水平,优化市场交易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电网公司
规范接入流程,科学分配接入容量,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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