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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发改能源〔2026〕474号
山东发改委
山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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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加强山东省内抽水蓄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山东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项目核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实施日期2026-09-01

关键条款

项目核准申请材料

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等文件。

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限制

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后,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含场址范围)、装机容量、建设内容等主要核准内容。

电网企业配套送出工程责任

电网企业负责抽水蓄能项目的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并确保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

适用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抽水蓄能项目管理设区的市能源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投资主体)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

影响分析

项目单位

明确了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责任,包括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

电网企业

负责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并确保与抽水蓄能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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