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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项目的通知

京发改〔2026〕1272号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北京市(省级)
发布: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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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新能源供热项目发展,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能源供热项目。政策明确了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组织实施流程,并规定了不同装机占比项目的资金支持比例。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支持比例30%%对装机占比60%及以上项目
支持比例20%%对装机占比30%-60%(不含)的项目

关键条款

支持方向

浅层地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等新能源供热系统及配套设施。

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4日前。

项目开工要求

项目应于2026年10月前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适用范围

北京市范围内新能源供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与新能源供热项目配套建设的蓄热(冷)系统、太阳能补热等设施

影响分析

新能源供热项目投资方

获得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提升项目资金保障。

各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初审及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北京市投资项目调度与服务平台录入工作。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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