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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发改能源规〔2025〕115号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省级)
发布: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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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明确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措施,包括建立完整市场体系、健全价格机制、强化调度运行管理等。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调用充放电次数350次/年

关键条款

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明确将独立储能纳入市场主体范畴,支持其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并依据规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价格机制

鼓励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调度运行管理

电力调度机构应充分调用独立储能设施,每年充放电次数不低于350次,并在电网安全需要时统一调度

适用范围

已列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清单的新型储能项目以独立储能类别完成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

影响分析

独立储能投资方

明确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机制,提升收益水平和项目吸引力

电网企业

需建立技术支持平台,实现对独立储能的全面监控和精准调控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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