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2025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双碳)通过因素分配法提前下达并分批次申报清算,旨在以有限财政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绿色转型。政策明确资金分解至各设区市,重点支持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碳达峰试点及美丽中国建设等项目。绩效自评显示,全省在能耗与碳排放增速控制下实现GDP增长,多个项目在验收达标率、带动社会投资等方面表现优异,部分项目因手续或设计原因进度滞后,需后续督办整改并公开结果以优化次年预算安排。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提前下达资金总额 | 7000 | 万元 | 2024年11月4日因素分配法下达 |
| 第二批支持项目合计金额 | 10000 | 万元 | 含示范工程、试点及考核优秀地区 |
| 清算下达日期 | 2025-09-28 | ||
| 南昌市资金分配额 | 1800 | 万元 | |
| 九江市资金分配额 | 800 | 万元 | |
| 景德镇市资金分配额 | 640 | 万元 | |
| 萍乡市资金分配额 | 1000 | 万元 | |
| 新余市资金分配额 | 200 | 万元 | |
| 鹰潭市资金分配额 | 395 | 万元 | |
| 赣州市资金分配额 | 745 | 万元 | |
| 宜春市资金分配额 | 1020 | 万元 | |
| 上饶市资金分配额 | 1020 | 万元 | |
| 吉安市资金分配额 | 1160 | 万元 | |
| 抚州市资金分配额 | 1220 | 万元 | |
| 支持项目总数 | 81 | 个 | |
| 验收评估达标率 | 100 | % | 已完工项目中 |
| 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总额 | 17.1 | 亿元 |
关键条款
资金分配与下达机制
2025年度双碳资金于2024年11月4日以因素分配法提前下达7000万元;2025年5月和7月开展两批次申报,确定支持第二批示范工程、试点及考核优秀地区共3.8亿元(原文表述为10000万元),并于9月28日清算下达。
项目验收与进度要求
已完工项目中需按期办理验收手续;对未按时开工或进度滞后项目(如九江沙城工业园、上饶广丰区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按序时推进。
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
严守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项目建设不得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严把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关,有效控制成本在设定目标范围内。
适用范围
江西省各设区市(南昌、九江、景德镇等11个)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碳达峰试点地区首批终期评估成效明显的试点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区域能源绿色转型与行业节能降碳项目领域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设区市)
获得差异化资金支持,需承担绩效目标责任;若指标未完成或进度滞后将面临督办整改及影响次年预算安排。
社会资本方
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显著,带动社会总投资达17.1亿元,拓宽了能源转型、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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