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Hub
返回搜索
已收录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49号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省级)
发布:2023年10月17日
官网原文:查看
4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山西省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规范项目申报和开发秩序。政策强调了项目的规模发展、联合送出及晋北基地需求保障。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单体项目最低规模10万千瓦
晋北新能源基地规划容量600万千瓦包括风光发电

关键条款

项目申报规模要求

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晋北基地优先保障

2023年上述6区县土地资源优先保障晋北新能源基地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再布局省内自用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市能源局于10月31日前报送初选报告、上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至省能源局,逾期不予受理。

适用范围

山西省内各市能源局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晋北新能源基地相关区县

影响分析

项目申报单位

需严格按照规定规模和时间节点提交项目材料,确保项目符合要求。

晋北基地项目开发商

土地资源优先保障,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原文获取

订阅「山西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