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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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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山西省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规范项目申报和开发秩序。政策强调了项目的规模发展、联合送出及晋北基地需求保障。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单体项目最低规模 | 10 | 万千瓦 | |
| 晋北新能源基地规划容量 | 600 | 万千瓦 | 包括风光发电 |
关键条款
项目申报规模要求
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晋北基地优先保障
2023年上述6区县土地资源优先保障晋北新能源基地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再布局省内自用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市能源局于10月31日前报送初选报告、上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至省能源局,逾期不予受理。
适用范围
山西省内各市能源局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晋北新能源基地相关区县
影响分析
项目申报单位
需严格按照规定规模和时间节点提交项目材料,确保项目符合要求。
晋北基地项目开发商
土地资源优先保障,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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