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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对部分售电公司售电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桂能电力〔2024〕148号
广西发展改革委-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
发布: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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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对部分售电公司进行业务调查,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根据规定启动强制退出程序。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核查时间范围3年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5月31日

关键条款

提供佐证材料要求

售电公司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广西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交易信息、合同和结算单等,并附真实性承诺书。

强制退出程序

连续三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经调查确认后将启动强制退出程序。

适用范围

广西桂学售电有限公司等10家售电公司

影响分析

未提供材料的售电公司

可能面临被强制退出市场的风险,影响其业务运营和市场地位。

提供虚假信息的售电公司

将受到调查并可能导致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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