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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自开发建设的通知

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
陕西省发改委
陕西省(省级)
发布:2026年6月11日
39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旨在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明确项目申报、审批及管理要求。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60%
2030年前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35%

关键条款

消纳距离

直连线路长度暂不做限制,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提升集控管理能力等方式提升就近消纳能力。

源荷匹配要求

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2030年前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5%。项目投产后,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

投资模式

项目主责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或一方单独投资,园区模式可由第三方机构投资。

适用范围

陕西省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铜川市能源局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增负荷项目存量负荷项目工业园区零碳园区

影响分析

新能源企业

通过绿电直连模式,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和经济效益。

用电企业

满足绿色电力消费需求,降低碳排放压力。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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