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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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继续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至新的输配电价政策。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时间节点 | 2023年2月底前 | 报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情况材料 |
关键条款
继续执行现有政策
在第三监管周期(2023—2025年)广西电网输配电价尚未核定前,继续按照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和桂发改价格〔2021〕1239号文件执行
加强政策衔接
与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政策进行有效衔接,确保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平稳开展
适用范围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增量配电网企业
影响分析
电网企业
需继续执行现有代理购电政策,确保平稳过渡至新的输配电价政策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
需要与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政策进行有效衔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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