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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114号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政策文件
广东省(国家级)
发布: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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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该政策旨在完善发电侧的容量电价机制,并引导调峰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及电力市场健康稳定运营。主要涉及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储能在内等多种电源类型,强调分类定价的原则;同时提出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系统安全的同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

核心条款提炼

  • 1

    完善煤电及天然气电价

    提升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成本的比例,并引入天然气发电的容量电价机制

  • 2

    细化抽水蓄能定价规则

    633号文件出台后建设的电站需按照经营期内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容量电价,且可自主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获得收益分享。

  • 3

    建立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

    对未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给予容量电价,并基于煤电机组价格标准进行比例折算确定。

  • 4

    推行可靠容量市场化补偿

    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引入统一原则下的全可靠性机组补偿,保障调频需求及促进市场竞争。

📊

影响分析

该文件通过分类细化和综合完善发电侧的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提高发电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推进新能源如风电、光伏与储能系统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能助力电力市场的有序建设,并加速电力系统向绿色低碳、智能化方向的转变。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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