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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桂发改价格〔2023〕224号
广西发展改革委-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
发布: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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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广西电力用户输配电价不实行峰谷浮动。

关键条款

执行时间

自2023年4月1日起

适用范围

执行电能量交易价格(或代理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

适用范围

广西区内所有电力用户

影响分析

电网企业

需向用户提供政策宣传告知和服务,确保平稳实施

电力用户

输配电价不实行峰谷浮动,用电成本可能发生变化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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